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教师系列申报高级职称业绩条件按照2014年标准,详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标准修订意见》(西电人〔2014〕28号)执行,需同时满足教学、论文、项目及获奖条件方可申报。
(二)晋升教授职称限次申报,即“连续3次申报未通过者需停1次,总申报数不超过6次”,自2013年起始计申报次数。
(三)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机构岗位分类聘用实施办法》(西电人〔2013〕44号)要求,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科研为主岗岗位的教师,限报教师序列职称。
(四)具有博士学位但任职年限不满足规定条件的青年教师,可破格申报。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破格晋升教授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申报教授职称,需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学术机构研修学习1年以上的留学经历或具有学校派出海外授课两学期以上经历。体育和思政专业教师具有连续1年以上国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经历可替代。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需破格申报。
(六)50周岁以上(1965年7月1日以前出生)副教授申报教授职称业绩成果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50周岁以下副教授申报教授职称限填报“近5年”以来取得业绩成果(获奖不做此要求),若任职年限不足5年,以任现职以来为准。
(七)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西电教〔2014〕44号)规定,当年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按程序直接晋升副教授职称。
二、申报及资格审核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c.xidian.edu.cn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15版),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涉密材料须做脱密处理。
(二)资格审核
1.个人对照申报职称业绩条件,逐条核查,并签字确认。
2.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小组(下称审查小组)负责审查本院所有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
3.院评职称申报材料由学院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以及同行专家鉴定,学校不再另行组织。
4.校评职称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统一送交教务处、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等部门对业绩内容进行复核。复核后,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5.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人员材料由学校统一公示和复审。
各级审查部门应对不满足申报条件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申报人确有特殊情况应按一事一文方式书面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原件1份(含电子版)及其附件材料、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业绩条件审核表》(下称《审核表》,请在人事人才信息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需提供“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或“学校本科教学上课准入证”。
1.《评审表》填写的具体要求
(1)评审表纸质版须用A3套印,并生成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申报职称”。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应完全一致。
(2)论文、著作及教材需正式公开发表或出版,录用及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及教材请勿填写。
(3)“教学鉴定结果”、“资格证”(准入证)、“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和“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情况”栏目请学院指定专人填写、核算并签名。
(4)各项业绩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6月1日后的成果均不应在表中出现。
在填报过程中,如对表内栏目或内容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学院,或咨询人事处/人才办岗位聘用科,联系电话:81891779。
2.附件材料的具体要求
(1)按填报内容提供外语水平、教学鉴定结果、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本科教学上课准入证、培训及进修经历、各类获奖证书、授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评审表》中所涉论文的复印件,主要包括期刊首页、目录(需标识出本人论文位置)、论文全文、检索证明。
(3)《评审表》中所涉专著、译著、教材的封面、目录、表明本人撰写内容及字数页面的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单位若非我校,需向学校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附件材料应统一使用A4复印,并按相应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用文件袋装好,在其正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及个人申报信息,侧面粘贴包括姓名、申报职称、所在单位等内容的个人申报信息。
上述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审核真实性。
3.《审核表》填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人对照2014年标准,逐项核实,并在《审核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2)审查小组对照个人签字确认后的《审核表》和个人《评审表》进行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处签字盖章。
4.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要求,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鉴定暂行办法》(西电人〔2014〕29号)执行。
5.其他材料要求
申报人在填报中个人基本信息与人事处信息库不符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劳资科交验更新。
(二)单位报送材料
1.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人《评审表》(含pdf格式电子版)和在封面加盖公章、在侧面加盖骑缝章的附件材料。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3.经申报人和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审核表》。
4.校评职称人员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5.学院填写完成“学科评审组意见”的院评职称通过人员《评审表》原件。
四、日程安排
(一)材料准备、审核与公示
1. 4月20日~4月28日申报人准备材料
(1)申报人下载并填报《评审表》,并按要求生成电子版并准备附件材料。
(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填写《鉴定表》,提供鉴定材料。
(3)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根据申报级别和类型进行申报资格核实,填写《审核表》并签字确认。
(4)将上述所有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2. 4月29日~5月4日申报人所在单位准备材料
(1)学院审查小组核实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相关材料。并在《审核表》相应位置处签字、加盖公章。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仔细与个人《评审表》信息核对。按评审系列(教师、工程、实验系列,其他系列)与等级(正高、副高、中级)分别打印,破格申报、引进人才和讲课竞赛等信息需在备注栏中注明。
3. 5月5日~5月12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申报人材料
(1)学院初审通过的校评人员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等部门审核。
(2)审核后,各单位将校评职称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含院评职称申报人员)于5月12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岗位聘用科。
(3)将《汇总表》及个人《评审表》电子版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gwpy@xidian.edu.cn。
(4)各单位按申报人员情况至计划财务处交费。
4. 5月13日~6月8日校院分别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1)校评职称申报材料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院评职称申报材料由学院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2)6月8日18:00前学院将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后的院评副高职称《评审表》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岗位聘用科。
5. 6月9日~6月12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公示及复审
(1)外审通过后的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全校统一公示2天。
(2)公示异议处理及资格复审。
(3)学校核定各级各类评审指标。
(二)按评审权限组织评审
1. 6月15日~6月19日各学院组织评审
各学院上报院级评审组组成情况,组织评审工作,提交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结果和校评人员排序。
2. 6月20日~6月30日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召开评审委员会。
五、相关事项
(一)2014年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未通过者,如当年同行专家鉴定结果“已达到”票数超过2票(含),2015年可不再进行同行专家鉴定。
(二)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制度实施办法》(西电人〔2015〕6号)相关要求,自2015年起,晋升副教授职称须担任本科生班主任。
(三)为进一步深化岗位分类管理,健全岗位评价体系,自2016年起,专职科研岗位、实验技术岗位、高教管理岗位人员将按岗位类型申报,并分别按照专职科研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新的业绩标准执行。在2015年职称评审过程中,新的业绩标准将提供给评审专家参考。
(四)2014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若在6月8日前公布,合格人员材料可进行职称申报。成绩由所在单位统一在官方网站(http://www.sxrsks.cn)查询核实并打印成绩单,作为反映申报人外语水平的凭证。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由各单位人事干事统一提交,申报人应回避。
(六)对于校评职称系列,若同一单位申报同一职称人员超过2人(含),须有单位推荐排序。
(七)学院学科评审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非本院或非本校成员比例应高于三分之一,评审组构成需提前报人事处备案。
(八)学院评审通过人员,由各学院在其《评审表》内(学科评审组意见栏)填写票数及结论,并由相关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评审表》原件请于6月22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岗位聘用科。
(九)费用收取:申报高级职称者交纳600元,申报中级职称者交纳300元。
(十)上述时间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rsc.xidian.edu.cn/html/notice/2015/0417/1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