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
时间:2015-03-30 点击: 次
一、住院
1. 西安市内住院
持社保卡和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明到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确认,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住院押金后可住院治疗,出院时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2. 校医院住院
办入院手续时,将社保卡交住院处登记。出院结账时,只付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在校医院挂账。
3. 异地住院
已办理陕西省省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的人员在异地住院时,医疗费用按自结计算,回校后将住院资料及《陕西省省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交医保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4. 因公出差、学习探亲等在外地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返校后将相关报销资料交医保办公室,按省医保中心规定报销。
二、 门诊
1. 西安市内门诊
就诊时出示社保卡,医药费直接从社保卡中扣除,社保卡中余额不足时用现金支付。属于门诊特检特治的,医保报销70%,自付30%(用社保卡或现金支付)。
2. 异地门诊
已办理陕西省省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的人员在异地门诊就诊时,普通医疗费用按自结计算;门诊特检特治医疗费用先自费,回校后将资料交医保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三、门诊特检特治包括:CT,核磁共振,心脏彩超,颈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胃、十二指肠镜检查,结肠镜检查,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治疗,核素扫描,支气管静检查,体外震波碎石治疗泌尿系统,胆道结石,体外射频治疗重度前列腺肥大,妇科宫腔镜检查,冠脉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