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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点击: 次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建设创新型国家,更好实施“科技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根据《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规定,现就我校开展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推荐要求
  1.候选人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重点推荐在本行业本专业带头作用明显、创新成果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
  2.候选人应是其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所做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真实,其科技成果以国内做出的为主,且为本行业本专业所公认。
  3.候选人推荐材料涉密的,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4.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5.获得过本奖项的候选人不再予以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参评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的个人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于2016年2月29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原件1份,推荐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由各学院填写,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被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被推荐人须经三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为校外专家)。
  (6)成果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等其他材料。
  电子推荐材料包括:
  1.《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电子版表格在西安科普网(www.xakpw.com)或西安科技思想库网站(www.xakjsxk.com)下载;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5寸工作照,均须为jpg格式;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才办 人才开发科(南校区办公楼I区415)
  联系人:马 骁 李 明
  联系电话:81891796
  电子邮箱:rckfk@xidian.edu.cn
附件1: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第五届)
附件2: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3:《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
附件4:《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实施细则》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rsc.xidian.edu.cn/html/rcb/notice/2016/0122/2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