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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8-01-15 点击: 次
为了做好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申请范围
2014级(延期答辩)和2015级的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 时间安排
1.研究生系统登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6月2日。
2.各学院于2018年4月30日前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的初检工作,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研字〔2015〕69号)要求,学位申请人员论文初检结果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高于50%或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高于70%的学位申请人员,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下次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3.答辩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5日,各学院审批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4.本次延期答辩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拟延期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于2018年6月1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完成延期答辩申请。延期申请学位人员如需纸质版延期答辩申请表,请自行在系统下载打印。
5.本次答辩的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名单将于2018年6月11日左右公布。
6.各学院于2018年6月18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分会审定的学位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 申请方式与流程
申请学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请人员、导师、学院管理员及答辩秘书登录http://gr.xidian.edu.cn,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栏中进入,登录后流程如下:



四、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授予专业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
五、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的通知》(西电学位〔2014〕23号)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各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研字〔2015〕67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论文抽查评估
为了加强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估。
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其中,新导师和省、校两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本次将加大抽查比例。抽查评估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答辩后论文提交
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员,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学院后,方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未被抽查的学位申请人员,抽查评估名单公布后即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同时,向学院提交5本学位论文,其中1本提交校档案馆,4本提交校图书馆。
八、其他事项
1.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下载,下载路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学科―资料下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学术硕士学位相关资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相关资料。
2.本次使用的学位论文模板为2015年修订版,请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2015年修订版)》要求撰写论文。
3.学校修订了学位审批书和学位论文评阅书,请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一律不予送审学位论文。